赣应急办字〔2019〕5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
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44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江西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9年度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计划通知如下:
一、考试计划安排
2019年度,省应急管理厅计划安排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非煤矿山生产单位、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36期。各期安排计划具体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考试报名条件
1.申请考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学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和能力,且身体健康。
2.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6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学历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4.2规定要求,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环境的人员担任的要求。
4.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9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11条规定,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二)考试方式
1.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国家题库,实行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合格。
2.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安全合格证》。考试未通过人员,另行安排时间补考一次;补考仍未通过的,其所在单位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三)申请考试程序
1.有关企业应根据公布的考试计划,妥善安排对需要考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应严格遵守原国家安监总局培训、考核大纲要求,确保培训学时、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2.省厅每月将在官方网站发布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的考核通知。各企业及培训机构按通知考核时间要求,提前10日在全国培训考试信息平台做好考试计划申报和考试人员相关信息及培训合格学时证明上传,负责确保考试人员信息及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考试通知要求组织好人员参考。
3.考试人员需对所提供的个人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省应急管理厅将在考试前依规组织对考试人员有关资料进行审查。考试人员学历证书材料可以在国家学信网查询得到的,不需要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书等不能在国家学信网提供查询的,应在参加考试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提供虚假资料或资料不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参加考试。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其行为列入安全生产个人诚信记录。
三、其他事项
1.请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公布的年度考试计划通知到辖区内有关企业和安全培训机构。
2.考试将查验本人身份证,以防发生代考等情况。在考试中若发现考试人员有舞弊、代考和替考以及违纪行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且一年内不得再参加考核,并将其行为列入安全生产个人诚信记录。
3.考试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由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具体负责。联系人:刘方、余波文;联系电话:0791-85257107;邮箱:liuf@jxsafety.gov.cn。
附件:2019年度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考试计划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附件:
2019年度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计划
序号 |
考试时间 |
考试类别 |
考试地点 |
|
1 |
1月 |
1月中旬 |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南昌 |
2 |
1月下旬 |
非煤矿山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南昌 |
|
3 |
3月 |
3月上旬 |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南昌 |
4 |
3月中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宜春 |
|
5 |
3月中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宜春 |
|
6 |
3月下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萍乡 |
|
7 |
3月下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萍乡 |
|
8 |
3月下旬 |
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南昌 |
|
9 |
4月 |
4月上旬 |
煤矿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南昌 |
10 |
4月中旬 |
非煤矿山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南昌 |
|
11 |
4月下旬 |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南昌 |
|
12 |
5月 |
5月上旬 |
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南昌 |
13 |
5月中旬 |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南昌 |
|
14 |
6月 |
6月下旬 |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九江 |
15 |
6月下旬 |
非煤矿山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赣州 |
|
16 |
7月 |
7月上旬 |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南昌 |
17 |
7月中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宜春 |
|
18 |
7月中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宜春 |
|
19 |
7月下旬 |
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南昌 |
|
20 |
8月 |
8月上旬 |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南昌 |
21 |
8月中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萍乡 |
|
22 |
8月中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萍乡 |
|
23 |
8月下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宜春 |
|
24 |
8月下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宜春 |
|
25 |
9月 |
9月上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萍乡 |
26 |
9月中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萍乡 |
|
27 |
9月中旬 |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南昌 |
|
28 |
9月下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南昌 |
|
29 |
9月下旬 |
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赣州 |
|
30 |
10月 |
10月中旬 |
煤矿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南昌 |
31 |
10月下旬 |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南昌 |
|
32 |
11月 |
11月上旬 |
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南昌 |
33 |
11月中旬 |
非煤矿山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南昌 |
|
34 |
11月下旬 |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南昌 |
|
35 |
12月 |
12月中旬 |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南昌 |
36 |
12月下旬 |
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南昌 |
注:1.考试计划、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请关注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政府发文”栏目,每月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通知。
文章来源: 江西省应急厅
原文链接: http://www.jxsafety.gov.cn/aspx/news_show.aspx?id=1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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