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领导部署要求,4月23日上午,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卞杰成、二级巡视员谢清顺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题研讨会,研究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市应急局协调处通报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人防办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分别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进行了发言,并根据职责分工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建议。 

卞杰成副局长指出,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首都安全稳定的具体行动。各牵头单位要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全力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和落实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直接管,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机构、职责和责任人,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二要突出治理重点,抓好两个清单。围绕各行业领域专项实施方案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好“目标任务”和“问题隐患”两个清单,健全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启动督查、约谈、通报等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问题隐患清单落实到位。三要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与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消防生命通道治理、危险化学品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做到统筹推进。四要加强保障,严格问效问责。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守好阵地,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确保首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