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重点任务部署安排,自治区安委办紧密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实际,对照年度目标任务,逐项研究谋划,逐条分析梳理,在征求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意见基础上,明确职责分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职责分工。

  《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抓好安全防范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持续深入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从严执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五项常态化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落实责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要点》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加强高危行业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推进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科学规范安全监管执法体系、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等9个方面,细化分解了36项重点任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细化责任,加强协作,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