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南方日报》刊登《我省部署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 重点检查危化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报道省应急管理厅将在全省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检查范围是大型石化基地、原油储备库和重点石化企业等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名单的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

  报道全文:

我省部署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

重点检查危化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

  汛期是危化品企业安全事故多发时段,广东作为危化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大省,做好安全防范任务艰巨。笔者5月11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即日起至6月30日,该厅将在全省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检查范围是大型石化基地、原油储备库和重点石化企业等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名单的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年以来,我省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虽然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但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经过研判,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还是按照以前的老方法来管理,工作状态跟不上疫情防控调整;二是安全管理跟不上生产计划调整;三是风险管控跟不上生产工艺调整;四是安全意识跟不上作业环境变化。”该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确保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此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将按照“省级调度督导、地市实地检查、消地协同联动”的原则开展。

  检查督导工作将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企业自查,相关企业需在5月15日前按照《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要求和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与市专项工作办公室签订一份书面承诺书。第二个阶段为地市检查,各地需在6月10日前进一步摸排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底数,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督导计划,并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督导,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工作台账、事故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并滚动报送有关信息资料。第三个阶段为省级督导,省专项工作督导组将在6月15日前完成对各地级以上市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第四个阶段为集中督办,6月20日前省专项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地未按时整改完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以省安委办名义向相关地市集中交办,责成属地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第五个阶段为总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