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4月20日10时40分,河北省大城县化肥厂合成工段发生煤气爆炸事故,死亡17人,重伤9人,轻伤16人,经济损失70万元。

  事故发生当日,该厂年度大修即将结束,变换工段已经开车升温,同时开启高压机用空气向合成系统输送,对合成系统进行试压、试漏。当系统压力升至140千克/平方厘米时,停高压机,并切气5分钟,保持系统恒压。10时40分,合成工段突然发生大爆炸,造成1台油分离器、2台氨分离器、1台冷交换器、1台水冷却器被炸毁;合成塔、合成氨冷凝器、立式水冷却器等多台设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部分厂房倒塌、倾斜;当班的17名操作工死亡,9名重伤,16名轻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万元,间接经济损失43万元。

  事故原因:合成系统大修前置换使用的惰性气体中含有一氧化碳,经计算和分析,确认此气体系半水煤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在合成送气时,开动4号压缩机,通过总管1从6号压缩机一小法兰处吸气,事后检查6号压缩机一段入口阀门开度有问题,致使管1内形成负压,而管1又与脱硫系统相连,吸进半水煤气。连通管1与半水煤气总管的大副线阀没有关严,阀芯与阀座有4~5毫米宽的月牙形缝隙,其他两阀门虽关闭,但试漏时仍发现有大量漏气,第4只阀门有少量福气:并且试压系统与生产系统未加盲板。合成系统进行气压试验时,冷却排管上正在切利淋水板钢齿,操作时出现的熔渣落到排管上,同时碳化工段正在用电焊,电焊机地线连在全厂设备管线上,如有接触不良,便产生电火花导致事故的发生。

  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试压系统与生产系统要用盲板隔开,试压、试漏时要对气体进行严格分析,气体合格后方可送气;检修完后要对所有设备,管道等进行严格检查,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开车;严格禁止各种手动电器T具的接地线与设备管线相连,严格动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