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县新军屯镇集贸市场旁边大坑内的“炮市”发生爆炸,造成42人死亡,11人重伤,35人轻伤,炸毁机动车5辆事故起因于有人违规试放烟花爆竹,引起市场内多个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爆炸。有关部门违反规定,批准将烟花爆竹销售场点设在人员集中的集贸市场内;市场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是造成事故伤亡惨重的重要原因。
文章来源: 《中国安全生产志·事故志》应急管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