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台风“梅花”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落细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市应急管理局提示如下:

一、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活动

    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合理安排生产等各项活动。台风期间原则上不进行检维修和开停车,停止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停止危险化学品露天装卸作业。确需进行的,须升级管控,确保安全作业。加强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的运行维护,务必确保安全仪表、紧急切断、联锁停车等控制系统处于安全可靠状态,及时更换腐蚀严重的管道、法兰、设备、设施等。

二、加强用电设施检查维护

    企业要密切关注供电系统、排水系统运行状态,防范暴雨、雷电可能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及数据传输设备故障;停止可能受灾区域内的生产设施作业,调整工艺流程及电力系统,做好相关保护措施,防止泄漏。对所有防雷、避雷设施要进行检测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可靠。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区防风、防洪等措施,对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相关规范的要求,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防洪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严防危险化学品意外流失或外泄事件的发生。对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仓库、剧毒化学品仓库进行全面检查,做好防水、防淹涝措施和湿度检测工作,防止遇湿后发生火灾爆炸或泄露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参照仓储企业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守制度,台风雷雨期间主要负责人、技术业务骨干、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必须保证24小时在岗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企业要配备适用有针对性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制定台风、雷雨等特殊气象情况的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管理。

    部分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名单: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碳化钙(电石)、碳化铝、硅铁、氮化锂、苯基溴化镁、甲基二氯硅烷、乙基二氯硅烷、五硫化二磷、二乙基锌,钠、钾、锂、铷等碱金属,磷化铝、磷化钙、磷化钠、磷化钾、磷化镁、磷化锌、磷化锡等磷化物,钾合金、钾钠合金、钙合金、钡合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