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2022年浙江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有效期为五年。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汛桥区块)、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依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泉化学有限公司、浙江沙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兄弟路标涂料有限公司、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认定为2022年浙江省化工重点监控点。
此外,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重点监控点规范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加快改造提升、严格项目筛选、严控扩大范围、鼓励入园发展、夯实安全基础、加强环境保护、压实企业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动态管理10项具体工作。
通知要求,2022年12月底前,各监控点应完成产业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三年内分步实施。
通知鼓励入园发展。在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复核和扩园的同时,各地要综合考虑监控点的入园工作,积极引导监控点企业入园发展,坚持能早则早、应入尽入的原则,细化时间表,制定一企一方案,力争在2-3个认定周期内将监控点企业搬迁入园。
此外,《通知》还提出,对已认定为重点监控点的企业,每年开展检查,每5年重新开展认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除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扩建项目相关手续;整改完成后重新评价认定,对连续两次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取消监控点资格。
文章来源: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原文链接: http://www.cpcif.org.cn/detail/448831f4-5089-4b39-8e0f-7524e9a718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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