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了《关于公布辽宁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第二批共认定9家化工园区,分别是沈阳化学工业园、大连大孤山化工园区、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及精细化工园区、鞍山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化工产业区、东港市前阳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区、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盘锦帅乡工业园区。
通知要求,对已认定的化工园区依法依规实施日常监管,建立化工园区动态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自评,并按要求开展复核。要合理规划化工园区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完善项目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智慧园区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全面提升化工园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2021年9月份,辽宁省公布了第一批22家化工园区名单,共有22家园区入选。
文章来源: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原文链接: http://www.cpcif.org.cn/detail/54cd7d69-215d-4ee6-8702-55062da38e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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