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1〕138号),海宁宇力袜业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经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综合考评,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3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单位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处反映。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联系电话:0571—87055019。
文章来源: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原文链接: https://yjt.zj.gov.cn/art/2023/1/13/art_1229243593_5054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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