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强化“消地协作”监管合力,扎实做好2023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3月29日至31日,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及有关行业专家,会同属地监管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省西宁市青海亚洲硅业多晶硅有限公司、中石油青海销售储运分公司多巴油库等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第一次省级抽查。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通过企业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标对表”,对企业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特种设备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专业化检查,对企业落实自查自改质量、线上录入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等进行省级抽查,共发现一般问题隐患55项,现场反馈问题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同时,对各企业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考试。
本次督导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存在重大危险源技术管控措施不严、现场巡检流于形式、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没有及时修订、变更管理不到位、线上录入隐患整改率较低等问题。督查组强调,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各企业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提高隐患整改质量,完善自查整改机制,企业自查覆盖率、线上隐患录入率和整改率要全部达到100%。三是各级监管部门要强化联动协作,按照时间节点对辖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推动线上检查和线下录入“两个全覆盖”,确保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文章来源: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原文链接: http://yjt.qinghai.gov.cn/commonText.html?id2=9684&id1=112&title1=2&title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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