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自2017年实施以来,为保障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安全生产法》等上位法的修订,以及国家层面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出台新规,《办法》亟需对标上位法进行相应修订。近日,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专题会。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晓东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本次修订将聚焦解决三个主要问题。一是解决夏季禁运等受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第四十九条关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限制通行时段的相关要求。二是解决上海禁行时间与苏浙皖不一致的问题,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危险化学品道路联防联控机制落地实施。三是解决企业高度关注的安全生产问题,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加快推动本市危险化学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深入研究条款内容,完善专业领域的意见建议。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和及时反馈,推动《办法》尽快落地见效。
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委、海事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18家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部
原文链接: https://www.mem.gov.cn/xw/gdyj/202304/t20230422_4486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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