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宣贯视频会议,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徐克出席会议并对行动方案进行了解读。
会议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机构要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危险化学品“一防三提升”工作目标,以“12345安全管理法”为抓手,全面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摸清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确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推进。一要明确行动目标,突出提升危化品企业自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强化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二要把握工作特点,聚焦重大隐患,突出企业自查、政府处罚并重;三要把握工作方法,强化企业自查,鼓励企业聘请专家指导帮扶,严禁政府部门花钱请专家替企业查隐患;对照标准查隐患,企业和监管部门都要严格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开展排查整改;以问题为导向查短板,重点排查作业环节、外包外租等经营活动领域的短板和弱项,巩固提升一线员工“四知”能力,打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最后1米”,切实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地。
会议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组织工艺、设备、自控电仪、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必要时聘请专家,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并严格履职,重大隐患要开展溯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相关单位要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监管责任。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精准执法。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组织做好专家指导服务,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会议邀请资深专家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了解读,随机抽查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于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的掌握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全体工作人员,综合协调处、行政审批处、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人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和危化处(科、股)室全体工作人员,全省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原文链接: http://yjt.hubei.gov.cn/fbjd/dtyw/styw/202305/t20230522_46713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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