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青海省安委会印发《青海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构建“1+3+N”工作体系,聚焦重大隐患,深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市、自治州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明确整治重点,制定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省级层面,青海省安委办在《青海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总体方案)基础上,制定全省督导检查、精准执法、宣传教育3个子方案。成立由各副省长任组长的8个省级综合督查组和1个暗访组,结合专项行动方案5类20个方面105项重点内容,明确重点执法检查事项,集中组织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和媒体记者参与执法检查,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省教育厅聚焦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九个一”工作制度落实,按照“县级检查覆盖所有学校、市州抽查覆盖所有县区、省级督查覆盖所有市州和高校”要求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省交通运输厅聚焦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公路管养、水路运输四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锅炉、气瓶、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其他行业部门也均对标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制定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方案,按阶段有序推进。

  市州层面,西宁市5月13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实行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工作机制,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园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海东市5月12日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印发《海东市应急管理系统业务学习大练兵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题培训,系统提升执法人员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增加海东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和挂牌督办制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其他地区也均积极动员部署,围绕整治重点,制定方案计划,全力推进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