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委会印发了《安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皖安〔2023〕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反弹的问题突出,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工作中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一是思想麻痹、责任悬空。不少单位对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对安全不管不问,任由施工队伍冒险蛮干。二是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从河北沧州、浙江金华、北京丰台这3起重大火灾来看,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警示,依然是麻痹松懈、我行我素,“三违”现象严重,“小施工”屡屡引发大事故。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一些地方和企业作风漂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不强,导致监管执法“宽松软虚”,有的甚至搞形式、走过场,对重大风险隐患熟视无睹、绕道走。为此,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会印发《安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二、起草过程与征求意见情况
省安委办牵头起草了《安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送审稿)》,书面征求了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安委会意见,收集到意见建议8条。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提出意见建议3条,采纳2条,未采纳1条。各市安委会提出意见建议5条,采纳2条,未采纳3条,主要是比照上位文件表述。
三、重点任务
《方案》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狠下功夫,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违规动火、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外租管理混乱、不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精准严格执法,务求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方案》从企业、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三个层面推动开展专项行动。
企业层面,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导作用,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带队对本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基础上,发挥好安全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组织对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电气焊设备等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责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结合我省特点,深刻汲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多发教训,增加了对有限空间作业排查整治的内容,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贸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管理制度、防护应急设备、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部门层面,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市、县相关部门根据实际补充完善并加强宣传解读;利用企业自查自改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已查出隐患、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积极运用“四不两直”、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及时提供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党委政府层面,各地区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省105条工作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动员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资金保障支持力度,健全市县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对存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四、落实措施
一是全覆盖排查治理。我省形成了“1+16+N”全覆盖排查治理体系。“1”,即1个总体方案。4月26日,国家方案印发后的第二天,省安委会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对标全国总体方案,第一时间印发《安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明确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思路、工作责任、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和阶段安排等,全面推进整治。“16”,即全省16个市工作方案。各地结合本地区风险特点和实际情况,全部出台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分解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安委会、安全生产调度会等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N”,即全省各部门各行业领域工作方案。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出台有关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目前已形成了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在内的23个工作方案,基本覆盖全省所有部门、所有行业领域。省安委办梳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收录了煤矿等23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高质量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全方位宣传引导。在媒体网站开设安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网络专栏,每周编发2-3期专报,通报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典型事故教训、重要工作进展等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畅通各类举报渠道,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平台升级改造,追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经费,鼓励“内部吹哨人”和社会匿名举报。印发《2023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为重要内容,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开展专题宣传,形成宣传热潮。
三是全过程督查督办。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了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强化专班运行,围绕加强统筹调度、重点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专项行动工作力度,自6月份开始,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每月一调度,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于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解读处室(单位):安全协调处
解读人:冯禹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1-62998762
文章来源: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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