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近期省委省政府连续召开省委常委会、全省防汛抗旱暨安全生产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全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行全面专题部署,陈刚书记、吴晓军省长分别提出明确要求。省安委会迅速动员部署,对标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总体行动要求,于5月7日立即制定印发《青海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组织领导方面,此次专项行动成立由吴晓军省长任组长、各副省长任副组长、相关行业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督促、协调、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地区比照成立督导检查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阶段安排方面,专项行动从5月起至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精准执法、督导检查及“回头看”、总结提高五个阶段,其中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为5月中旬至7月底,部门精准执法阶段贯穿二、三季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及“回头看”融入全过程常态化开展。
行动内容方面,此次专项行动聚焦“两个提升”(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构建“1+3+N”(一个总行动方案+三个专项方案[综合督导、执法检查、宣传教育]+地区、部门、企业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模式,突出“关键少数”落实责任、突出“重大隐患”全面排查、突出“精准整治”提质增效、突出“机制创新”推进任务,建立跟踪督导、督导检查、工作保障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至15%,其他领域实现生产安全零事故。
下一步,省安委会将建立视频调度、通报分析、举报奖励、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全面推动全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取得实效。
文章来源: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原文链接: http://yjt.qinghai.gov.cn/commonText.html?id2=9954&id1=112&title1=2&title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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