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安委办结合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25条措施》,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安全保障。

  坚持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四个责任”

  措施提出,坚持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四个责任”,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做好安全生产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定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习,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力量和实际成效。

  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安全生产全面领导责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动态完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新产业、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担起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

  狠抓末端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八项机制”

  措施要求,狠抓末端落实,健全完善领导包联督导、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暗访检查拍视频片、常态化帮扶指导、举报奖励等安全生产“八项机制”。

  落实领导包联督导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导联系督导机制,省领导包市、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统筹安委办综合督查组、有关部门专项检查组,以暗访为主、明查为辅,深入一线进行检查。

  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明确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治理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

  落实暗访检查拍视频片机制。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拍摄专题片,通报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安排部署整改措施,一轮一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落实常态化帮扶指导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提升安全服务质量,加大对市县指导帮助力度。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工作机制,开展执法全过程服务。

  落实举报奖励机制。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推广应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落实研判调度机制。健全完善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协同机制,全面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推进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定期调度机制,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落实巡查考核机制。每两年对省有关部门以及下级政府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必要时进行专项巡查和随机巡查。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强化过程考核、动态考核和结果考核。

  落实追责问责机制。对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和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事故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推动不力、打非治违不力等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执法监管“六项重点”

  措施强调,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执法监管“六项重点”,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增强监管执法力量,优化监管执法方式。

  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危险化学品“一企一策”安全提质升级、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高风险、较高风险化工园区全部清零。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风险源头治理,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工贸行业重点检查事项“回头看”。

  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

  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针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对矿山违法生产、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

  增强监管执法力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等要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明确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从事安全生产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完善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机制。

  强化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基层基础“七项工作”

  措施提出,强化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基层基础“七项工作”,严格项目准入和高危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强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发挥保险预防保障功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严格项目准入和高危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完善项目负面清单,减少高危险性的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对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排查评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淘汰退出。淘汰退出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实施尾矿库总量控制只减不增。

  强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推动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河北省电力条例》。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开展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

  发挥保险预防保障功能。持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监管重点和执法计划,推进实现投保动态全覆盖。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开展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回头看、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三年行动。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生产月”“五进”等活动,建成首批30家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开展“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青春扬帆,安全护航”“12350安全伴你行”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工商贸、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监控和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完善“互联网+执法”系统,大力推广视频巡查、电子文书等新型执法模式。

  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完善救援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健全应急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应急预案分级分类管理,提升应急预案评估修订质量。实施省级重点应急演练计划,大力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