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6月1日省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省安委办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行动集中半年时间对三个方面13项重难点问题进行强力攻坚。针对这些重难点问题,逐一进行了分工,明确了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行政审批局,以及各市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化工园区)管委会的监管责任。

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方面,严格化工园区认定,严格化工园区项目准入,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排查治理化工园区隐患;在建设项目安全整治方面,严格建设项目源头管控和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在企业安全风险治理方面,深化重大风险防控,深化产业转移风险治理,深化油储企业风险治理,深化“小化工”专项整治,推动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加强关停企业监管。通过集中攻坚,进一步降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省安委办要求,各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和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一系列工作部署,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举措,压实攻坚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成效。省安委办将适时组织进行督导检查,对攻坚任务不落实、违规审批项目、园区认定后被降级、企业关停措施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格倒查责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