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工作是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举措。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从2019年开始已连续四年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为主体内容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并逐年总结评估成效,将评估机制拓展为“安全评估+执法+服务”模式,将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重点工作纳入评估内容。
2023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认真总结过去成效,创新思路举措,以《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为主要依据,将关注点由隐患排查转移到风险识别和风险管控,以问题隐患为切入点,分析查找管理流程和生产过程各环节风险管控程序中的漏洞,通过流程合理化和过程标准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从而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推行“评估+执法+服务+X”新模式,充分给予地方“自由发挥”的空间,聚焦短板弱项,推动各地精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自治区本级已于6月25启动评估工作,各地区分别将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特殊作业、液化烃储罐区、液氯氯乙烯安全风险防控、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功能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等内容作为“+X”特色,聚焦短板弱项,精准管控安全风险。各地区也将于近日陆续启动评估工作。
文章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原文链接: https://yjglt.nmg.gov.cn/yjt_index/yjt_ywdt/yjxw/202307/t20230714_2347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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