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系统抓实抓细“四不放过”要求,积极探索路径方法,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守好安全底线,保卫一方平安。
“四不放过”是指在对事故调查处理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置。如何将“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四川各地采取了有效措施。
在贯彻“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这一要求时,四川许多地方也进行了尝试。其中,“行刑衔接”做法被遂宁、资阳、南充、巴中等多地采用。
在抓实“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这一要求时,广元、雅安、阿坝等市州进行了多次实践。
在落实“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这一要求时,凉山、自贡、宜宾、乐山等市州,结合本地行业领域特点,对从业人员进行各类警示教育,推动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
此外,宜宾市应急管理局还针对有限空间发生的事故,制作了一系列警示教育片,对近年来农村养殖企业有限空间发生的人员窒息死亡等典型事故进行剖析,督促农业农村局开展养殖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要求各区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从业人员观看,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部
原文链接: https://www.mem.gov.cn/xw/gdyj/202402/t20240207_4775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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