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日前,陕西省安委办下发通知,向各市安委会、省级有关部门征集本辖区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典型案例。
通知明确,典型案例要严格遵循《陕西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力求在实施的方法、措施等方面有所创新,突显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和本企业特色,形成自己独特的实用、可操作的经验和做法,真正起到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强调,各市区安委办负责组织辖区内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典型案例的筛选工作,要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筛选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县、乡镇和企业,分类形成典型案例。省级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典型案例的筛优工作,并对本部门上报单位典型案例的审核把关。
按职责具体分工如下:公安部门负责全省道路交通、消防、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运输和使用环节企业;国土部门负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有关单位;交通部门负责全省道路、营运车辆、水上交通运输及危化品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企业;住建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城市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管廊、城镇燃气管线生产经营企业;安监部门负责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国防工办负责全省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煤管部门负责全省煤矿企业。
通知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区安委办要高度重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在辖区内各行业领域范围进行筛选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单位,切实抓好典型案例编写。每个市至少选5家,城市风险防控方面至少上报一个县(区)典型案例材料。省级有关部门在分管行业领域中至少上报1家单位的典型案例材料。各市区安委办、省级有关部门11月30日前将本市区、本部门典型案例材料汇总报省安委办。
文章来源: 陕西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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