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山东龙郓煤矿“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山东省菏泽市
11月18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主约谈,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约谈。
今年10月20日,山东能源龙口矿业集团龙郓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2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了事故通报。目前,事故调查工作正在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
约谈指出,这起事故是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发生的第二起重大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初步分析,该矿在冲击地压防治、巷道顶板离层监测、冲击地压监测预警、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劳动组织、安全防护、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同时,也反映出当地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安全风险防控、重大灾害治理、巷道布置和支护等工作有差距。
约谈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对这起事故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对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调查追责以及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严格要求。山东省和菏泽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举一反三,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约谈要求,山东省和菏泽市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开展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和评价;要对全省所有冲击地压矿井开展安全“体检”,加大淘汰退出力度,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矿井必须停下来,现有技术难以治理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彻底查清事故原因、性质,提出针对性事故防范措施,严肃追究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建立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日,健全事故反思机制,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部
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safety.gov.cn/xw/bbgz/201811/t20181119_2221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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