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苏应急〔2019〕1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见附件)。

  《工作指南》明确了江苏省及设区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开展深度安全检查与整改指导的工作要求,深度检查指导组由2名(含)以上安全监管及执法人员和5名(含)以上不同专业的专家共同组成,检查内容依据《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苏安监〔2016〕58号)和《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度检查指导表》,检查程序包括成立检查组、召开首次会、分组检查、反馈隐患清单四个步骤,并对制定检查指导计划、告知企业、服务企业、行政执法和隐患整改等五个方面内容提出了要求。

  《工作指南》是江苏省进一步规范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破解基层安全监管专业力量不足难题的有效举措,对于全国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水平,深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化工事故,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附件: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