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团体标准《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规范》)通过专家评审。

  评委会专家认为,作为国内首个实验室安全管理标准,《管理规范》对帮助化学化工实验室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标准,指导化学化工实验室正确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标准涵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人、机、物、法、环”五方面要求,内容较全面详尽,便于实验室根据自身情况建立适宜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该标准在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基础上,借鉴了国外先进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以及相关的管理体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突破性,对于引导实验室建立国际化的安全管理理念,提升化学化工实验室本质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管理规范》的编制由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提出,天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天津普恒康泰科技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起草,涵盖化学化工实验室人员管理、化学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设施管理、环境管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应急管理等内容。该标准自今年10月12日起征求意见,1个月内收到各方反馈的意见138条。秉承“思考公正、采纳有礼、否决有据”的原则,标准起草组对138条意见经调研、分析与论证后,采纳86条,部分采纳6条,未采纳46条。采纳大部分意见修订后的标准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标准起草组将会根据本次评审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最后修订,并尽快发布标准。

  据了解,化学化工实验室常常潜藏着诸如发生爆炸、起火、中毒、灼伤、割伤、触电等事故的危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实验室安全事故在近些年依然时有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严重的生命安全威胁,因此,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要。

  除标准起草单位外,来自清华大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赢创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法液空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德凯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9个单位的11名专家参加了评审会。

近年国内外高校实验室典型安全事故盘点

  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冲击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暴露出我国高校实验室管理存在着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实验人员违规操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高校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由于实验室中不乏易爆、易燃、辐射、腐蚀、剧毒等危险品,若缺乏系统、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除了爆炸与火灾,实验室事故还包括触电、机伤、腐蚀、辐射、中毒、感染等。

国外典型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1904 年,新泽西州,托马斯爱迪生门洛公园实验室的 Clarence M. Dally 是有记载第一个被 X 射线曝光杀死的人。Clarence M. Dally于 1896 年严重烧伤,直到 1898 年仍然使用 X 射线,最终于 1904 年去世。

  生物实验室事故中,造成最多伤亡的是实验室感染。仅 1930 年到 1978 年期间,就有 168 人直接死于实验室感染,更多慢性间接致死的案例无法确切统计。

  1974 年,澳大利亚的布里斯班,在课堂演示实验中老师试图展示如何制造火箭发动机时发生爆炸事故,13名儿童和老师在这起实验爆炸事故中丧生。这是有记载死亡人数最多的课堂实验事故。

  1979 年,俄罗斯的斯维尔德洛夫斯克武器实验室,有人忘记在排气装置上安装过滤器,直接导致 64 人死于接触炭疽病,这是生物实验室有记载的最大伤亡的感染事件。

  2018 年 12 月 6 日,在印度班加罗尔,28 岁的研究员在科学研究所的高压氢气瓶爆炸中丧生。这是距离现在最近的严重实验室安全致死事件。

  2018 年,宾夕法尼亚州埃克斯顿,Frontage 实验室的 26 岁工人因接触氰化钾而死亡,这是距离目前最近的实验室急性中毒直接致死事件。

国内典型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2019年2月27日0时42分,南京工业大学一实验室发生火灾。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6年9月21日,位于松江大学园区的东华大学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两名学生受重伤,一名学生受轻微擦伤。

  2016年1月10日中午,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大厦一间实验室内起火。不过幸运的是,现场无人员伤亡。
  2015年12月18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清华大学化学系何添楼二层的一间实验室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一名正在做实验的博士后当场死亡。事故原因为没有意识到氢气有泄漏,高温实验引发氢气爆炸。

  2015年6月17日下午16:30分左右, 苏州大学物理楼二楼实验室在处理锂块时发生爆炸,苏州消防调集7辆消防车参与救援,无人员受伤。

  2012年3月6日下午6点左右,位于北四环学院桥东南方向的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心实验楼发生火灾,所幸无人员伤亡,但烟雾弥漫整个大楼,多名被困楼内的人员从三层窗口二层平台疏散到楼外。

  2012年2月15日下午两点左右,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化学楼6楼发生甲醛泄漏,约200名师生疏散。三辆警车和四辆消防车紧急赶往现场。事故中不少学生喉咙痛、流眼泪,感觉不适。

  2011年12月7日上午11点左右,南开大学一名女生在做化学实验时发生了意外,手部严重受伤。

  2011年10月10日中午12时59分,中南大学化工学院实验楼四楼发生火灾。

  2011年6月21日下午,在济南大学一实验教学楼内发生玻璃仪器爆炸事故,实验室内一名女生面部被炸伤。所幸女生被及时送往医院,眼睛内的碎玻璃也被及时取出。

  2011年4月14日下午15:45左右,四川大学江安校区第一实验楼B座103化工学院一实验室三名学生在做常压流化床包衣实验过程中,实验物料意外发生爆炸,3名学生受伤。

  2010年5月25日晚上9点31分,潮王路浙江工业大学,一名学生在教室做化学实验时,不知何故引发火灾,火势较大,有学生被困。离学校还有100多米时,就闻到一股刺鼻的焦味,但未见明火。着火的是校园内西侧的化工楼,大量浓烟从楼里冒出来。

  2009年4月7日19时34分,位于兰州大学化学实验室515发生氨气泄漏。

  2005年8月8号,首都师范大学化学系在实验楼二层的一个实验室失火,没有人员伤亡。

应该如何防范

  在血的教训面前,我国多数高校都已经建立起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实施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制度、对学生进行定期安全培训、常态化排查和抽查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等。

  在高校实验室事故中,爆炸与火灾占68%。要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应从以下方面做好防范:

  思想上必须重视。爆炸的毁坏力极大,危害十分严重,瞬间便会殃及人身安全,因此必须在思想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使用可能造成的危害;实验时做好充足的人身防护,操作规范掌握到位;实验室需要准备好必要的应急预案。警惕以下易燃易爆品:爆炸性药品,液氮,易燃易爆气体,金属钾、钠、白磷,以及一些本身容易爆炸的化合物。

  以下危险动作不能做:1.搬运钢瓶时气体钢瓶在地上滚动,撞击钢瓶表头、随意调换表头,气体钢瓶减压阀失灵等。2.在使用和制备易燃易爆气体时,不在通风橱内进行,或在其附近点火。3.氧气钢瓶和氢气钢瓶放在一起。4.配制溶液时,将水往浓硫酸里倒,或者配制浓的氢氧化钠时未等冷却就将瓶塞塞住摇动。5.随便混合化学药品。

面临的新挑战

  做实验和开车一样,保持良好的习惯可以确保安全。相反,不良的习惯可能给实验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些最基本的操作看似简单,实则高效实用。除了安全意识不够、管理力度不大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被大家忽略了,那就是新兴科技、新型技术发展过于迅速,很多关于新能源及废物处理的科技都包含了大量的可燃易爆气体和液体。这些实验室事故很多时候是由于操作者对科技了解不足而导致的。所以,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熟悉自身研究领域特征、在实验之前做好模拟,这些是非常必要的。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有时候安全意识再强也会有事故发生,因为既然是做实验就会有不确定性,这种探索性的事情本身就带有风险。

我们做了些什么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提高,至少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管理水平的提升,这里面包括高校从上到下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执行,最主要是要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师生首先由保护自己的意识,在开展实验前首先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可以查阅相关的MSDS\国内外同类实验,如果开展实验,需要哪些PPE等等。另一方面是硬件方面,高校应该加大对安全设备设施投入的力度。从技术角度来说,NRC出过一本非常全面的实验室良好实践手册,《Prudent Practices in the Laboratory》,其中有美国对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方法、标准和相关的样例表格。从管理情况来说,虽然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目前很薄弱,但随着国人对环境安全健康意识的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力度也逐年加大。这两年已经有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部分省市也有自己的高校安全管理规定,如浙江的《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等等。

  2018年3月7日,广东省教育厅颁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监管实验室高危物品必须“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规定同时要求高校必须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质、病原微生物等重点部位和管理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格值班、登记、保管制度,强化领用、交接、运送、使用、退还、“三废”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堵塞漏洞,严防丢失、被盗和非法使用。针对高校实验产生的废弃及用剩物的处置,规定要求剧毒及其他高危品用剩物的处置须做记录并经相关负责人员确认。规定还要求各高校设立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上岗培训方可上岗;有特殊资格要求的岗位,必须配备符合相应上岗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规定要求高校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实验室火灾、爆炸、人身伤害、危险化学品事故、辐射事故及剧毒品、放射源、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等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的高校,必须立即报告主管职能部门,同时抄报省教育装备中心,不得瞒报。

  2019年1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高校要加强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深化学校、二级院系、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强化对实验室危险物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环节风险隐患;狠抓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安全知识水平。

 

  2019年5月2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建立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危险源周期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应急制度,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并加强知识能力培训,保障机构人员经费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要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并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