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辽宁、河南应急管理部门与本省相关部门出台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部署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和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各省份在做好 “规定动作” 的同时,出实招、下大力,根据本地产业、经济社会特点,积极选取“自选动作”。

河北:实行“入企即入校”企校合作培养培训

河北省提出,要遴选培育3个以上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和3个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3所以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5家以上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企业;要开展企业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覆盖全体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不得低于20学时;要建立健全师带徒制度,经培训合格的新上岗员工,应当在具有3年以上岗位工作经历的职工带领下进行实习,其中煤矿、非煤矿山井下作业人员和金属冶炼等生产单位的岗位操作人员师傅带徒弟需实习满4个月。

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计时录像和实名认证签到系统;加强考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参与安全生产实操考试设备的研发,改造升级现有实操考核设备,取消以问答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强化安全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注重从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一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中选聘教师。

辽宁:每个地区至少遴选1个示范基地

辽宁省提出,将遴选公布一批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和意愿较强的示范院校,引导高危行业安全技能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每个地区至少遴选1个示范基地,该省合计遴选14个至2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示范基地或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际操作示范考试点;确定5所至10所安全生产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每个地区至少确定1家,该省确定15家以上安全生产产教融合、技能提升达标示范企业。

辽宁省将建设若干安全生产特色职业院校,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申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点。此外,规定年限内,在辽宁省内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各类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新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的各类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每人每年最多享受3次。

河南:推动培训保障实现资源共享

河南省在实施方案中提出,大力推进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强化提升安全技能培训保障能力和强化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落实。

实施方案指出,在针对性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方面,要加强在岗员工整体素质提升、强化新员工入职培训、突出抓好班长轮训和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在强化提升安全技能培训保障能力方面,要建立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平台和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安全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原则上实行属地原则,确保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补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