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应急〔2020〕6号)要求,3月26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出全市第一张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志着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天津市正式启用,旧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发放。此前申领的,可以继续使用旧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截至目前,天津市暂不具备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条件,先行发放不加载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换发加载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做好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4月8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非煤矿矿山企业比较集中的滨海新区、津南区和武清区三个区负责行政审批的人员就天津市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规范了石油工程作业许可事项分类,进一步强化了受委托行政审批实施主体责任。下一步,天津市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
文章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原文链接: http://yjgl.tj.gov.cn/tj/zhengwuxinxi/zhengwuxinxi/20786.html#page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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