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1日电(记者丁怡婷)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据了解,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制度,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严格问效问责,加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