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顺利开展,维护保障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唐登杰 省长
副组长:林宝金 副省长
成 员:赖碧涛 省政府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
柳 红 省卫健委主任
池秋娜 省民政厅厅长
余 军 省财政厅厅长
黄华康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扶贫办主任
刘 琳 省应急厅厅长
赖诗卿 省医保局局长
潘乙凡 省发改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高 榕 省人社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陈 辉 省卫健委副主任
戴文鹏 福建煤监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陈维辉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
卢明琪 省总工会经审会主任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健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柳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辉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认真履职。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更而相应自然调整,不再另外行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http://www.fujian.gov.cn/zc/zxwj/szfbgtwj/202005/t20200508_52618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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