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号)精神,全面推进全省学校(含高校实验室)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我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了《学校(含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以下简称《参考模板》),经报省安委办专家会审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地指导属地学校、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制定,抓好落实。
一、迅速部署到位,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各高校要将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制定工作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头号工程”,立即安排部署,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迅速启动制定与本地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相结合、相适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做到“有岗必有责、有责必履职”的责任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按照凡风险点必有严密管控措施、凡岗位点必有清晰安全职责的要求,织密安全管理责任网,严格抓紧抓实抓细,全面落实到位,为学校安全事前防范、事中尽责、精准施策奠定坚实基础。
二、结合教育实际,全面加快推行
按省安委办要求,《参考模板》为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制定的规范参照格式,各地各高校要对照《参考模板》,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的原则,将安全管理所涉及的相关内容,纳入学校(含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生产管理清单制定中,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各校制定的责任清单,应做到分层分级、到岗到人,具体包括学校领导层、管理层、一线岗位作业人员等。针对《参考模板》中明确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风险辨识、隐患整治、应急演练”等事项,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在清单制定中量化明确具体组织开展的频次、内容和要求。清单制定要紧紧围绕辨识和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在《参考模板》的基础上,对本校涉及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关键设备、流程工序等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精准辨识,逐一落实责任人员和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知责履职、正确履职”。具体岗位责任清单要在对应的岗位操作区或指定明显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并纳入学校安全培训内容,提醒落实。要通过清单制管理,严格实行照单履职、按单办事,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制定工作需在7月31日前全面完成,请按各市(州)收集直属学校、各县(市、区)收集隶属学校、省厅收集各高校的层级管理原则,及时了解掌握各校清单制定工作推进情况。各地各高校请于8月31日前将清单制定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报省厅学校安全稳定与信访处。
工作推进中如遇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或咨询。联系人:廖毅,电话:028-86118309、18802800926。
附件:学校(含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清单考模板(1.0版)
四川省教育厅
2020年4月30日
文章来源: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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