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故槽罐车罐体?安全设施?
综合各方面信息,事故最初的起因应该是槽罐车里边的液化气突然泄漏引起。但作为压力容器,对罐体要求很高,一般不会损坏,且正常都有周期性的检测。同时,按照要求,其安全设施也应该比较多,也应该保持完好有效。所以,如果罐车和安全设施完好,是不应该出现这样的突然的、大量的泄漏事故的。
当然,如果遇到高温炙烤,或者明火烧烤,也会导致压力增加突破罐体的承压极限发生爆炸。但根据现场视频,泄漏前没有车辆间的碰撞、也没有明火,首先可以排除明火。其次查阅当日当地气温,浙江温岭6月13日天气情况为阴转多云,气温26~32℃,且槽罐车在高速上跑,风力也能带走很多热能。所以应该排除罐体的异常高温。
1.槽车的强制性检测检验
汽车罐车属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列入特种设备目录。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在使用中应该按规定进行周期性的检验。根据现场照片,该罐体2020年已经做过年检,下次检验日期为2021年4月。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罐车应该每年至少一次检验。
现场的图片中,见到了罐体有两个裂口。自然这不能说明一定是罐体本身有问题,因为爆炸以后也可以形成这样的裂口。一般来说,罐车最容易出问题的还是各种附件,包括阀门、法兰、装卸接口等。
2.槽车的安全附件
但是,不管是罐体还是有关附件,即使出问题,罐车还有一整套非常严密的安全防线——安全附件。
按照TSG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罐车应该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附件(含安全阀),包括安全泄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液位测量装置、压力测量装置、温度测量装置、阻火器、导静电装置等。
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对于罐车的定期检验中,除了罐体以外,其安全附件也应该同时检验。
一般情况下,如果这些安全附件都完好,很难会导致这次事故这样的后果。
如罐内压力过高,安全泄放装置可以自动泄压;在泄漏初期,有些情况下紧急切断装置还可以可以切断泄漏源,避免事故扩大。还有阻火器和导静电装置,也可以避免火源的产生和扩散。
这里,强调一下紧急切断装置。
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列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事故发生以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4号)发出,要求: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逐台核查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情况。
2014年07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根据《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厂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应当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否则是不合格产品。”对于在这之前出厂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要按期分批通知罐车使用单位回厂免费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并承担由此支出的合理开支。”同时,“紧急切断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紧急切断阀》(QC/T932-2012)的要求”。
由此,事故罐车理应由符合要求的紧急切断装置,并应定期检验合格。
笔者认为,上述安全装置的完好与否,应是考虑事故原因和责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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