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催化物质具有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自催化分解反应的特性,且反应一旦引发便难以控制,危险性大。近年来自催化物质已多次引发重特大事故,如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由硝化棉自分解燃烧引发,2019年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由硝基酚钠自分解引发。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天气条件下自催化物质安全风险剧增。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对生产和储存的自催化物质逐一进行排查,严格落实降温、通风等管控措施;废弃的自催化物质严禁随意丢弃或堆存,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置,严防自催化物质风险管控不当引发事故。
部分自催化物质名单
● 2,4-二硝基甲苯
● 苯甲醛肟
● 环六亚甲基四胺
● 过氧化氢异丙苯
● 二甲基亚砜
● 太安
● 硝化棉
● 硝基酚钠
● 六硝基六氮杂异伍兹烷
● 3-硝基-1,2,4-三唑-5-酮(NTO)
● 奥克托今(HMX)
● 硝基胍
● 梯恩梯(TNT)
● 蒿甲
● 2-苄氧基-5-氯-4-硝基苯胺
● 3-氯-4-硝基苯甲酸
● 对氟硝基苯
● 5-氯-2-硝基苯甲酸
● 偶氮二异丁腈
● 六亚甲基四胺
● 过氧化苯甲酰
● 2,4-二氯过氧化苯甲酰
● 1,1-二叔丁基过氧化环己烷
2020年7月10日
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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