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日前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加强源头管控,规范化工园区,巩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监管,加强油气输送管道监管,精准治理、精准执法7个方面,明确了19项工作任务,并且每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共涉及发改、工信、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10个部门。  

  《方案》指出:要编制完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立项时,要建立联合审查机制;要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要制定省级化工园区达标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开展园区评估和达标认定,未经达标认定的,不得新、改、扩建项目;推动化工园区基础安全设施建设。要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强化密封管理,管控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强化精细化工安全风险管控,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强化特殊路段管控,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公共、物流园区等停车场安全管理,优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结构。要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制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要强化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落实法定检测检验制度。要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认定,制定出台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提升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巡查考核,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三必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