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市局各处室、执法总队、直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年修订版)》已经2020年第9次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年修订版)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
(联系人:刘樾衡;联系方式:55579822)
文章来源: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原文链接: http://yjglj.beijing.gov.cn/art/2020/8/6/art_6034_8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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