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任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环保设施、涉爆粉尘企业安全风险摸排隐患整改,并印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环保设施、涉爆粉尘企业安全风险摸排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相关部门扎实做好本次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VOCs环保设施、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涉爆粉尘企业的全面摸排,并建立隐患台账。二是督促相关企业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相应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或安全评价,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专项整治排查问题隐患清单和安全整治制度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根据安全风险评估或安全评价结论提出的建议措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三是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等方式对评估和治理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责令停止使用。四是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支持企业安全风险摸排隐患整改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文章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原文链接: http://yjgl.tj.gov.cn/SY5239/bjdt/202009/t20200918_3734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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