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实现“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预期目标,9月1日—10日,省政府安委办组成11个督导组对全省开展“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督导组在每个市至少抽查2个县级政府、3个企业和4个“零事故”创建主体(村、社区、事业单位),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的方式开展,重点督导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市、县政府层面。重点督导“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制定及动员部署情况;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情况;细化梳理“三年行动”任务,建立制度措施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的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及开展督导情况。

  企业方面。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本单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建立和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情况;落实重大隐患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规定情况等。

  “零事故”创建单位方面(包括村、社区、学校、医院和企业)。重点督导“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成立创建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及创建目标任务情况;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情况等。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督导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求各督导组在全面掌握各市“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部署情况基础上,对2个专题、11个专项整治及“零事故”单位创建进行全面督导,总结工作亮点、发现问题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对“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