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即将结束,企业陆续复产复工,四季度历来是化工危化品事故高发时段,一旦思想放松、要求降低,极易发生事故。2019年10月11日至15日接连发生了陕西安康“10·11”、广西玉林“10·15”、辽宁朝阳“10·15”三起化工较大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意识缺失、风险管控不到位、检维修作业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保持高度警觉,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组织抓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严防思想松懈、不在状态。二是认真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对装置和安全设施逐项检查确认,充分研判复产复工过程安全风险,完善预案。三是针对季节性特点,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管控和治理措施。四是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严防复产复工期间事故反弹。
地方各级应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聚焦重大风险管控,深入推进硝酸铵等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督促及时消除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落实停产整顿、暂扣安全许可证等措施。
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部危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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