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万州经开区、长寿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渝和市属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