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广西北海“11•2”国家管网集团北海 LNG 有限责任公司着火事故教训,推动地方和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督导工作,自11月底至12月中旬,派出8个督导组,赴16个重点省份开展督导。
此次督导对象是大型油气(原油、LNG)储存企业、城镇建成区成品油储存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以及地方有关部门。重点督导油气储存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日常管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识别、风险评估和日常管控,以及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督导有关监管责任部门日常检查执法情况,建立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情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握好国企改革和安全监管改革要求,真正打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最后一公里”。各督导组要督促各省级安委办,对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一盯到底,确保安全风险有效防控化解、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闭环;对安全条件差、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前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对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措施、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有效提升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部
原文链接: http://www.mem.gov.cn/xw/bndt/202012/t20201201_373117.shtml
- 还没有人评论,欢迎说说您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