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日,北京市亚南伟业气体有限公司在通州区台湖镇江场村北一简易平房内存放的环氧乙烷、乙炔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燃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11.1万元。

  1.事故直接原因。现场泄漏的环氧乙烷遇点火源发生燃烧,引发相邻乙炔泄漏燃烧;环氧乙烷气瓶受燃烧产生的高温炙烤,瓶内环氧乙烷发生剧烈反应导致气瓶爆炸开裂、解体,并引发周边气瓶接连发生多次爆炸。

  2.发现的问题。事故发生单位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非法向其他气瓶倒装环氧乙烷,回收、出售废旧气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涉事单位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向普通车辆内装载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未及时维护保养。事发房屋出租人将农业用地上的违法建设用于出租。有关单位不正确履行职责。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9名人员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存储危险物质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名人员和1个单位受到党纪政务问责处理。北京市亚南伟业气体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共计27万元,依法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北京城信顺兴气体原料销售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8.3万元;北京市兆惠联发气体有限公司被以处罚款6.9万元;7家涉事物流公司分别被以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