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近日,省政府安委办印发《硝酸铵、硝化、重氮化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利用一年时间推动高危细分领域企业隐患问题整改,争取到2022年底,硝酸铵生产、硝化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全面落实,并建立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重氮化企业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以硝酸铵生产、硝化企业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重氮化企业专项治理,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等三个方面为主要任务,要求有关企业在3月份对照相关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并编制好自评报告。省应急管理厅4-5月份将组织专家服务指导组,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和企业自评报告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有关企业按期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拒不整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长期停产且整改无望的企业,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安全生产许可,提请政府予以关闭退出。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有关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回头看”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自查、隐患整改等工作责任,确保“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全面落实,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文章来源: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原文链接: http://yjt.shanxi.gov.cn/jz/ywdt/gzdt/202203/t20220302_51959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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