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按照实施方案,我省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整治内容,重点排查两类突出问题: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

  集中治理五个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储存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交通运输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废弃处置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化工园区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

  按照实施方案,2022年2月至11月开展集中治理,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集中治理工作,建立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切实降低区域安全风险。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进行总结验收,分析总结集中治理开展情况,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重点抓好5方面措施保障方案落实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重点抓好5个方面、21项重点保障措施,强化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落实,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整体合力,全面排查整治企业深层次安全问题。

  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统筹协调,省安委会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三个必须”要求,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地方党政干部责任,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落实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整改方案,开展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对硝酸铵、硝化、光气化、氟化、有机硅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业专项治理,分领域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标准。开展化工医药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推动市、县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提升方案,实施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确保2022年底前全部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港口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

  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集成,构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常态化机制。落实《河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业管道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每年开展2次联合执法检查,有效管控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全风险。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规定》,在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高危工艺企业、化工园区等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支持相关高校在一级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或“化学工程与技术”之下自主设置“化工安全”二级学科,推动化工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

  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在线巡查+远程监管”,区分特别管控(红色)、重点关注(黄色)和一般监管(绿色),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实现部、省、市、县、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推动试点企业和园区完善建设方案并积极实施,推广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打造若干行业级、企业级、园区级平台,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升级改造后的化学品登记系统,拓展化工医药企业登记范围,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制定8个专项方案,推进集中治理向纵深展开

  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会制定了8个专项方案,形成了“1+8”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全面推进集中治理向纵深展开。

  制定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大型油气储存基地要完成“一库一策”整改提升和“四个系统”(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系统)改造提升;其他油气储存企业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回头看”和“三个系统”(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提升。2022年底前,实现高风险、较高风险等级油气储存企业动态“清零”。

  制定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全部完成硝酸铵生产、硝化、光气化、氟化、有机硅多晶硅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全部完成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业专项治理;全部完成硝化、光气化、氟化、重氮化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

  制定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管道外部和管道本体隐患排查治理,到2022年底,实现管道外部隐患清零,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评估确认,建立健全高风险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政企联动机制。

  制定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推动“十有两禁”落实,完善“一园一策”,实施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开展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2022年底前所有化工园区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制定化工医药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全面排查评估我省化工医药企业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将企业定期评估纳入行政许可和执法检查,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专项工作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全覆盖。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五有”常态化运行机制(有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全面覆盖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化系统、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制定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应用专项工作方案。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和化工医药企业全部录入新版危化品登记系统,熟练掌握系统功能,强化应用,实现“一书一签”辅助编制、“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企业生产、进口的每种危险化学品对应唯一安全信息码)和危化品全生命周期扫码获取。

  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专项工作方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许可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经营企业,以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和化学合成类药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全覆盖、高质量培训,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2022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的轮训;2023年底前完成50%的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培训任务;2024年底前实现“三类人员”培训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