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11类安全生产突出的共性问题,如人员资质不满足要求、未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针对性不强等。
同时,《方案》分别对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各环节多项突出的个性问题予以明确,如在生产储存环节,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数量和储存位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在经营环节,企业超许可范围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在使用环节,企业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在运输环节,使用不达标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在危险废物处置环节,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废弃危化品等;在应急处置环节,未按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预案的演练等。
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各企业要根据问题清单进行分级分类和原因分析,查找问题根源,从工程性措施和制度性措施等方面进行整治,切实解决每一类问题隐患,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加大重要节假日“四不两直”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杜绝安全执法检查“宽松软虚”,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成效,有效运用线上巡查和线下检查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联合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各级安办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考核评估、责任倒查制度机制,通过督导检查、暗访暗查等形式,检验各有关部门工作成效,对工作推进不力或缓慢的单位严格执行扣分通报,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县级全覆盖检查、市级联合督导检查和省级暗访抽查四个阶段。在省级暗访抽查阶段,省安委会成立由各厅(局)相关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的5个督导组,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暗访的方式对全省各市(州)危化企业进行督导抽查,对整治工作走形式、走过场,部署不细、落实不力,重大隐患突出、同类隐患屡查屡有的地区及相关部门将在全省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
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部
原文链接: https://www.mem.gov.cn/xw/gdyj/202403/t20240313_4812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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