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20 日 11 时 9 分许,位于周口市项城市的周口红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 6 人死亡、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383 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政府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成立由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周口市政府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项城红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20" 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 (以下简称 "事故调查组"),邀请爆破、化工等相关领域专家参加。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同步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原则和 "四不放过" 要求,通过现场勘验、检测鉴定、专家论证和调阅资料、询问谈话、座谈交流、调查取证等方式,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有关单位情况,查明了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存在问题和相关人员责任,针对事故暴露问题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该起爆炸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法出租、非法生产,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 周口红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周口红旗生物),法定代表人:栾某;注册地址:河南省项城市产业集聚区经五路和纬三路交叉口处;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26 日;经营范围:化工中间体、生物技术、有机硅系列产品、三环唑及其中间产物 (2 - 肼基 - 4 - 甲基苯并噻唑、2 - 氨基 - 4 - 甲基苯并噻唑)、精胺研发、生产、销售 (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生产经营的除外) 等。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栾某亭,副总经理凡某良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环保部负责人郭某锋。
 
经查,该公司以年产 30 万吨测土配方肥建设项目 (工程) 名义,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10 日,取得《项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2015 年 8 月 20 日,取得《国土使用权证》,使用面积 148452㎡ (222.67 亩),土地性质为 "二类工业用地 M2";2017 年 11 月 15 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该公司厂区实际土地使用面积为 92.9 亩,事发厂区范围内实际实施建设项目 3 个,分别为:2000 吨 95% 三环唑项目,产品为农药原药三环唑;1500 吨 N - 甲基吡啶氯盐、400 吨 2 - 二苯氧基乙烷项目,其中 N - 甲基吡啶氯盐为农药中间体 (生产百草枯的原料),2 - 二苯氧基乙烷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等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改造项目,为环保项目;实施的 3 个项目于 2019 年正式投产运营。
 
该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开始生产经营三环唑,为农药原药。2024 年 10 月 28 日,该公司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2 - 丙炔 - 1 - 醇、硫酸、盐酸、甲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等。
 
周口红旗生物对外出租厂房、设备,对承租企业实施统一管理;对厂区内各车间排污进行统一处理;以周口红旗生物名义为承租企业统一采购易制毒、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以周口红旗生物名义统一应对外部检查。周口红旗生物对承租单位实施事实上的内部车间化管理,与项城三得利共同非法生产。
 
(二) 事故车间情况
 
事故发生在周口红旗生物厂区公共系统车间北部西侧,事发场所安装有反应釜 15 台,离心机 1 台,双锥干燥器 1 台。该车间原为周口红旗生物公辅用房,后从中部用铁皮分隔为南北两部分。
 
青岛亿途新材料有限公司先拉来反应釜,在该车间西侧进行设备安装,计划生产除草剂类农药中间体,未投料生产。2024 年 11 月,青岛亿途将 10 台反应釜租赁给射阳县德兴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射阳德兴) 生产氰基咪唑 (主要用于生产杀菌剂、杀虫剂等农药),共生产 5 批次,均为废品或次品。2025 年 1 月 25 日停产。
 
2025 年 2 月,在周口红旗生物副总经理凡某良撮合下,青岛亿途周某、梁某斌将车间和设备转租给项城三得利。2025 年 3 月 12 日,项城三得利开始生产,产品是 2 - 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 (抗生素中间体);涉及国家管控的原料易制毒化学品 (丙酮、硫酸)、易制爆化学品 (水合肼) 等由周口红旗生物代购,其他原料由项城三得利自行购买。
 
(四) 厂区其他车间生产设施及租赁有关状况
 
事故发生时,除发生事故的公共系统车间外,周口红旗生物厂区内还有三环唑生产车间、N - 甲基吡啶氯盐车间、二苯氧基乙烷车间,危废仓库、剧毒品仓库,液氯气化间等,具体情况如下:
 
  1. 三环唑生产车间:该车间于 2019 年 11 月由周口红旗生物开始生产三环唑。2024 年 4 月,周口红旗生物将该车间东侧靠北 8 台反应釜出租给山东仁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三甲基二氨基五氯苯甲酸 (农药中间体);将东侧靠南 10 台反应釜出租给河南中盾商贸有限公司,用于生产苯醌 (农药中间体)。
  2. N - 甲基吡啶氯盐车间:2021 年 12 月,周口红旗生物将该车间出租给南京纽思兰贸易有限公司,生产 N - 甲基吡啶氯盐 (生产百草枯的原料)。2024 年 7 月停产。
  3. 二苯氧基乙烷车间:中部用铁皮分隔为南北两部分,南部由周口红旗生物于 2021 年 2 月将该车间出租给项城市盛康科技生物有限公司生产覆膜剂,2025 年 1 月停产。北部为仓库,河南中盾商贸有限公司存放回收的甲醇等 8 种危废固体废液。
  4. 2 - 二苯氧基乙烷的原料库:从北到南分别用铁皮隔开 ABC 三个区域,A 区西侧有项城三得利存放水合肼等 14 种原材料,B 区北侧由山东阳信金诺存放六甲基磷酰胺等原材料,B 区西侧有山东仁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放二氯甲烷等 9 种原材料,C 区有周口红旗生物存放回收乙醇等半成品、成品。
  5. 剧毒品仓库:周口红旗生物存放二氯乙烷、氯化钠原材料。
  6. 液氯气化间:周口红旗生物存放 3 个 800 升氯气钢瓶。
  7. 危废间:周口红旗生物存放污泥、其他废物等,厂区西北部有化验室、沉淀池、应急池、锅炉房和污水处理区,事故发生时厂区北侧围墙处露天存放多种废液、多个吨桶。
 
以上物品溯源、处理,已移交相关部门另案处理。
 
(五) 原料购买情况
 
周口红旗生物以生产三环唑、N - 甲基吡啶氯盐、2 - 二苯氧基乙烷的名义多批次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供自己和承租企业使用。
 

二、生产工艺及管理有关情况

 
(一) 工艺技术
 
事故涉及的 2 - 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生产工艺,是项城三得利生产技术负责人薛某秋根据从业经验,向薛某杰提供生产技术。2025 年春节过后,薛某杰在周口红旗生物试验成功,制作生产操作步骤,交给薛某秋。2025 年 3 月初,薛某秋未经中试、工业化放大和设计单位设计,即组织人员安装、调试设备,于 3 月 12 日投料生产。生产流程是以水合肼、甲磺酰氯等为原料,经反应、萃取、蒸馏、脱溶、离心、干燥等工序得到最终产品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
 
(二) 劳动组织方式及人员资格情况
 
周口红旗生物现有 10 名员工,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均为高中以下学历,无相关专业背景。事故发生时厂区内共有人员 19 人,其中周口红旗生物 8 人、项城三得利 6 人、房顶维修 5 人,其余厂房无人员。
 
项城三得利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均为高中以下学历,无相关专业背景。操作工分为两组,实行两班倒工作制,分为白班和晚班,白班是 7 时到 19 时,晚班是 19 时到次日 7 时,每班提前 10 分钟交接班,每 10 天一个转班,转班当日多上半天班 (即从上一日 19 时到转班当天中午 12 时交接班),2025 年 3 月 20 日是第一次转班。
 
周口红旗生物和项城三得利用字母序号代替物料名称、无相关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故意隐瞒物料危险特性,未对涉事车间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五、事故原因

 
(一) 爆炸其他因素可能性排除
 
  1. 涉事车间通风良好,无粉尘爆炸条件,排除粉尘爆炸。
  2. 涉事车间主体、设备、平台为钢结构,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车间内地面湿度较大,不具备产生静电条件,基本排除静电引发爆炸。
  3. 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中,爆炸前没有出现电气线路起火现象,基本排除电气火灾引发爆炸。
  4. 爆炸当天天气晴朗,周围 30km 以内无雷雨天气,排除雷击造成爆炸。
  5. 从调查询问得知,该企业作业人员关系和睦、心理健康。生产时间较短,不存在拖欠工资现象,人员无作案动机。提取的 101 件爆炸残留物样品未检测出硝铵炸药、黑火药、氯酸盐烟火剂、TNT 等炸药成分。现场勘查未发现爆炸装置零部件。综合以上分析,可以排除人为引发爆炸。
 
(二) 爆炸因素分析
 
3 月 19 日 23 时,涉事车间 6# 脱溶釜加入一批叠氮化合物二氯甲烷溶液开始蒸馏脱溶,3 月 20 日 10 时,二氯甲烷脱溶完毕。长时间加热导致釜内超温,11 时 9 分许,叠氮化合物过热分解爆炸,爆炸导致车间钢平台楼梯下堆积的叠氮化合物殉爆。
 
(三) 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1. 周口红旗生物违法违规行为突出
     
    (1) 违法取得相关证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违规办理不动产权证。
     
    (2) 长期违法出租:一厂多租、层层转包,违法将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出租、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青岛亿途、项城三得利等 11 家企业;擅自改变车间用途,将公共系统车间改为生产系统车间;变更用途后与相邻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距离不够,未进行风险评估、风险告知和风险防控。
     
    (3) 非法组织生产:不具备农药生产条件,未依法申请农药登记,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非法组织生产农药;未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和环保设施 "三同时";车间房顶维修作业与生产同时进行,未安全交底,未现场监护。
     
    (4) 为非法生产提供保护:向承租企业收取高额租金,以自身名义为承租企业代购易制毒、易制爆和剧毒物质;统一应对外部检查,掩盖违法出租和非法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环保微信群联合逃避打击。
     
  2. 青岛亿途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未进行安全设施 "三同时",违规在公共系统车间安装 10 台未经检测检验的生产设备;2025 年 2 月非法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城三得利生产 2 - 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
     
  3. 项城市三得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生产 2 - 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隐瞒物料危险特性,未对操作人员开展安全培训;生产工艺不成熟,实验室试验后直接工业化生产,未经中试、工业化放大和设计单位设计;安全设施不完备,脱溶釜无高温报警联锁设施,无法自动关闭蒸汽。
     
 
(四) 事故间接原因分析
 
  1. 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
     
    (1)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未履行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职责,对周口红旗生物非法生产、违法出租行为失察;"打非治违" 不力,以 "只管合法不管非法" 为由不履行监管责任;下达整改通知后未跟踪督办。
     
    (2)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虚假内容失察;日常监管疏漏,对企业固废堆放、无证排污、未落实环保 "三同时" 等问题未有效处置;帮扶中发现的重点问题未立案查处。
     
    (3) 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证审核不严,违规为企业办理规划许可、不动产权证;未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许可建设行为。
     
    (4) 项城市城市管理局:"打非治违" 流于形式,对企业违建厂房失管失察,未依法查处。
     
    (5) 项城市应急管理局:对化工行业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小化工不力,未排查出 "厂中厂" 非法生产行为。
     
    (6) 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不力,未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1) 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意识不强,错误认为 "只管企业外公共安全,不管企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排查不细致,未发现企业非法生产和违法出租行为。
     
    (2) 项城市:对上级安全生产部署落实不力,将企业未批项目上报为观摩项目;对开发区安全管理职能剥离、部门责任推诿问题失察,导致企业长期处于监管 "真空";农药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 漏管,纵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七、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 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1 人)
 
薛某秋,男,项城三得利生产技术负责人,在事故中死亡。
 
(二) 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12 人)
 
  1. 栾某,周口红旗生物法定代表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2. 栾某亭,周口红旗生物实际控制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3. 凡某良,周口红旗生物副总经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4. 郭某峰,周口红旗生物安全环保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5. 郭某,项城三得利法定代表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6. 刘某玉,项城三得利实际控制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7. 王某涛,项城三得利主要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8. 薛某杰,项城三得利生产活动参与组织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9. 梁某斌,青岛亿途主要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10. 周某,青岛亿途实际控制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取保候审;
  11. 吴某,青岛亿途法定代表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取保候审;
  12. 吴某,青岛亿途财务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三) 有关公职人员和单位
 
  1. 纪检监察部门对项城市委、市政府等 5 家单位及项城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31 名党员及公职人员 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2. 项城市委、市政府和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向周口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四) 行政处罚建议
 
建议周口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周口红旗生物、青岛亿途、项城三得利等涉事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八、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1.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 "三管三必须" 规定,健全联合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
  2. 深化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以园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含 "生物、医药、科技、新材料" 字样企业全面排查,重点核查证照、安全生产条件、租赁生产行为;运用科技手段实现早发现、早预警,对违法行为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实施 "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严格执行化学品 "一书一签",开展工艺安全评估;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演练。
  4. 规范行业监管和产业布局:推进化学农药生产企业进入合规化工园区;开展农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核查农药登记、生产许可证等手续;指导企业对未知危险特性化学品开展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5. 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全民监督:分类开展普法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企业负责人依法生产意识、一线员工安全技能;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公布追责问责结果;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营造全民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