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要点(16)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020年5月8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通知文号:应急厅〔2020〕23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集中培训的要求:应急管理部采取视频培训方式,安排危险化学品、消防领域专家,组织对省级、市级危险化学品监管力量、消防监管力量进行集中培训。省级专项工作办公室也要结合当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对本地危险化学品监管力量、消防监督力量进行业务培训。
2020年5月15日,应急管理部危化司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培训。
课程一:《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要点解读》
授课老师:应急管理部危化一司司长宋宏林
课程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内容》
授课老师: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高工周广连
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对授课进行全程拍摄,制作上线供相关监管干部、企业员工学习。
本课程为宋宏林司长课程核心内容“检查重点解读”的第十六部分。
宋宏林
应急管理部危化一司司长
【石化联合会】2024年化工行业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0.00
化工异常工况安全处置
0.00
化工异常工况安全处置
1.00
【应急管理部】《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解读(企业版)
0.00
节水企业建设宣传
0.00
法律法规专项培训
0.00